复旦大学图书馆寄包箱使用规定

最后更新:2023-09-06作者:访问量:1640

为方便读者,图书馆提供寄包箱服务;为维护读者的公共利益及个人、公共财产的安全,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 寄包箱仅用于读者暂时存放一般物品;为保证个人财产安全,存放物品时请自行加锁,请勿存放手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寄存后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2. 寄包箱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法律责任。

3. 寄包箱内如存放食物、水果、饮料等易腐烂的食物,闭馆后图书馆保安将进行统一清理,不予保留。

4. 为避免个人长期占用寄包箱,请读者每天在闭馆之前,务必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否则将视为“占箱”;闭馆后图书馆保安将进行清理并统一保管。如未在闭馆前取走寄存物品(不含食物、水果、饮料等易腐烂食物),请及时带好一卡通到服务台或门卫处登记领取。对于无人领取的物品,图书馆每年在寒暑假期间分两次进行处理,不再保留。

5. 图书馆将对“占箱”读者进行提醒和处理,

第一次进行提醒和教育
第二次及以上停止入馆10天

6.图书馆工作人员暂停读者一卡通入馆的时间为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7.以上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图书馆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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