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
2023年“五月评优”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复旦大学2023 年“五月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以及中心工作实际,面向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全体共青团员启动2023年“五月评优”工作。
一、成立评审工作组
1.终审组:党政联席会议、分党委会议。审定工作方案、评优结果。
2.工作组:许平、薛玮、张静语、学生代表(团总支组织委员邢璐)。中审评定结果。
3.初评小组: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依据评优细则打分。
二、名额分配
依据学校通知要求、文献信息中心团总支分配到:优秀团干部2名、优秀团员6名。分配方案:
20级团支部:优秀团员2名;
21级团支部:优秀团干部1名,优秀团员2名;
22级团支部:优秀团干部1名,优秀团员2名;
(博士团支部筹建中,此次评优纳入原硕博综合支部)
三、评审工作安排
1.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方案(5月8日)
2.评选方案公示(5月9日-5月11日)
3.启动申报(5月11日—5月12日)
4.各团支部组织初评(5月13日)。
5.工作组中审并公示(5月14日)。
6.提交党政会议终审(5月15日)。
7.评审结果公示。(5月15-17日)
四、评分细则
0.准入条件
(一)复旦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 本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已完成注册;
2.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并在学习工作中起模范作用;
5. 学生团员需为 2022-2023 学年团籍注册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秀。
(二)复旦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 本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干部或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团干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已完成注册;
2.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共青团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 对党忠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4.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5. 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对党团工作有热情有经验有思考,表现突出,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认可;
6. 学生团干部2022-2023学年度在校各级党团组织中有任职经历,积极承担党团工作,热心服务同学,密切联系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工作成绩突出,工作作风良好,具有服务奉献精神和先锋模范意识。
评分细则 | ||||
项目 | 思想综评 | 课程成绩 | 学术科研 | 公共事务 |
分值 | 10 | 50 | 10 | 30 |
评分标准 | 1.遵守中心和班级各类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中心和班级各类活动。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他人。 4.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 平均绩点/4×50 | 1.论文发表(以印刷出版为准) 核心期刊论文计2-3分,此外学术期刊计1分。 作者为唯一的,该作者得分100%;两位作者中第一作者得分70%,第二作者得分30%;三位作者的第一作者得分60%,第二作者得分30%,第三作者得分10%。作者人数只计算学生,有教师参与的不计算在作者人数里。
| 1.年度承担学校、中心、社团、班级公共事务并获得同学好评的。(每项工作依据质量、时长和学生评价计0.2-2分,上限12分) 2.年度参加各类校级及以上赛事获奖情况(获奖人加0.2-2分,以集体为单位参赛获奖,参赛的每位同学均可加分,上限8分,其中4分为学术科研类赛事,4分为其他赛事) 3.年度申报社会实践项目情况,申报录用并取得一定成绩(每个项目加可酌情加0.2-2分,上限4分) 4.年度参与志愿等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依据证明每项工作按质量和累计时间计 0.2-4分,上限4分) 5.年度自愿参加校内外无偿献血(1分/次) |
2.主持、参与科研项目 主持校级项目加 1 分,市级项目加 2 分,国家级项目加 5 分,上限为 5 分。 参与项目,如团队 3 人以内,按照 20%计分,3 人以上,按照 10% 分别计分。 | ||||
打分 | 由辅导员综合各类学生管理组织给分 | 班级评分小组综合申报情况打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