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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上海市和复旦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的公示
2023年3月6-16日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年度上海市和复旦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细则并公示。
一、申报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 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 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 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 获市优者原则上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校二等及以上优秀学业奖学金, 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获校优者原则上获得过校级三等及以上优秀学业奖学金,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二、名额分配
1.文献信息中心共有 7 个名额:3 名上海市优秀毕业生;4 名复旦大学优秀毕业生。
2.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博士1名;硕士:1名古保方向,1名图情其他方向。
3.复旦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博士0名;硕士:2名古保方向,2名图情其他方向。
三、评选安排
1.成立工作组:由教学副院长、学工负责人、研工组、导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3月6日)
2.工作组形成方案。(3月2-5日)
3.分党委、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方案,上报学校。(3月6日)
4.评审细则公示。(3月6-8日)
5.全体毕业生启动申报。(3月6-9日)
6.班级形成评分小组初评。(3月9-10日)
7.工作组复核。(3月10日)
8.分党委、党政联席会议终审。(3月13日)
9.评定结果公示。(3月13-15日)
10.提交学校。(3月17日)
四、评分细则(相关分值涉及学程:2020.09入学至今)
文献信息中心
20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