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信息中心(含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5年“十月评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29    浏览次数:10

文献信息中心(含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5月评优”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学生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以及中心工作实际,面向文献信息中心(含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全体在籍学生启动2025年“十月评优”工作。

一、成立评审工作组

1.终审组:党政联席会议、分党委会议。审定工作方案、评优结果。

2.工作组:中审评定结果。

硕士组:杨光辉、王乐、张计龙、刘丽君、赵星、许平、高明明、王骁卓、庄雨岳、吴刚。

博士组:杨光辉、眭骏、龙向洋、闫玥儿、许平、高明明、王骁卓、庄雨岳、吴刚。

3.初评小组:由辅导员、各方向学生代表组成。依据评优细则打分。

二、名额分配

依据学校通知要求、文献信息中心分配到:优秀学生干部2名、优秀学生6名。经审议,分配方案如下:

博士班:优秀学生2名(文、理各1名)

23级硕士班:优秀学生干部1名,优秀学生3名(大古保方向和非古保方向各2名,优秀学生按自然排序,系学生干部且排名最前的获得);

24级硕士班:优秀学生干部1名,优秀学生1名(大古保方向和非古保方向各1名,优秀学生按自然排序,系学生干部且排名最前的获得);

    学院打通排序第一的,推荐参评校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若有个别同学获得所在单位优秀学生推荐名额,未被推荐为标兵候选人,可在获得以上本校相关专业教授的独立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自荐进入学校材料审核。

三、评审工作安排

1.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方案(928-29日)

2.评选方案公示(929-101日)

3.启动申报(926日—10524:00

注意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者经同一单位推荐,只能申请一项个人荣誉,否则自动取消资格;可通过不同单位推荐,申报两项不同的个人荣誉,若申请同一项个人荣誉,自动取消资格。(摘自《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学生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复团委字〔20259号)中“申报要求”)

4.班级初评(106-8日)。

5.工作组中审(109日)。

6.通讯提交分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终审(109日)。

7.评审结果公示。(109-11日)

8.1014日正式上报学校。

四、申报条件

(一)复旦大学优秀学生

1. 评选对象为评选年度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包含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评选年度有交流经历的申报者,应提供相应的非在校期间学习或工作表现优异的证明

2. 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 学习成绩优异,有钻研精神。评选年度学年绩点应位列本专业前50%

5. 具有主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优先考虑在科创领域贡献突出的学生;

6. 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赛事等各项活动,在某项领域有突出表现;

7. 热爱运动,体育成绩良好;

8.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充分发挥正向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

(二)复旦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 评选对象为评选年度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包含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评选年度有交流经历的申报者,应提供相应的非在校期间学习或工作表现优异的证明

2. 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 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骨干,积极承担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力和影响力,工作成绩突出;

5. 工作作风良好,具有服务奉献精神和先锋模范意识,密切联系同学;

6. 学习成绩优秀,有钻研精神。在评选年度学年绩点应位列本专业前50%

7. 热爱运动,体育成绩良好;

8.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充分发挥正向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公示联系人:吴刚,65643082,23210830023@m.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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