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信息中心(含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5年“十月评优”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学生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以及中心工作实际,面向文献信息中心(含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全体在籍学生启动2025年“十月评优”工作。
一、成立评审工作组
1.终审组:党政联席会议、分党委会议。审定工作方案、评优结果。
2.工作组:中审评定结果。
硕士组:杨光辉、王乐、张计龙、刘丽君、赵星、许平、高明明、王骁卓、庄雨岳、吴刚。
博士组:杨光辉、眭骏、龙向洋、闫玥儿、许平、高明明、王骁卓、庄雨岳、吴刚。
3.初评小组:由辅导员、各方向学生代表组成。依据评优细则打分。
二、名额分配
依据学校通知要求、文献信息中心分配到:优秀学生干部2名、优秀学生6名。经审议,分配方案如下:
博士班:优秀学生2名(文、理各1名)
23级硕士班:优秀学生干部1名,优秀学生3名(大古保方向和非古保方向各2名,优秀学生按自然排序,系学生干部且排名最前的获得);
24级硕士班:优秀学生干部1名,优秀学生1名(大古保方向和非古保方向各1名,优秀学生按自然排序,系学生干部且排名最前的获得);
学院打通排序第一的,推荐参评校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若有个别同学获得所在单位优秀学生推荐名额,未被推荐为标兵候选人,可在获得两名及以上本校相关专业正教授的独立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自荐进入学校材料审核。
三、评审工作安排
1.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方案(9月28-29日)
2.评选方案公示(9月29日-10月1日)
3.启动申报(9月26日—10月5日24:00)
注意: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者经同一单位推荐,只能申请一项个人荣誉,否则自动取消资格;可通过不同单位推荐,申报两项不同的个人荣誉,若申请同一项个人荣誉,自动取消资格。(摘自《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学生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复团委字〔2025〕9号)中“申报要求”)
4.班级初评(10月6-8日)。
5.工作组中审(10月9日)。
6.通讯提交分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终审(10月9日)。
7.评审结果公示。(10月9-11日)
8.10月14日正式上报学校。
四、申报条件
(一)复旦大学优秀学生
1. 评选对象为评选年度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包含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评选年度内有交流经历的申报者,应提供相应的非在校期间学习或工作表现优异的证明;
2. 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 学习成绩优异,有钻研精神。在评选年度学年绩点应位列本专业前50%;
5. 具有主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优先考虑在科创领域贡献突出的学生;
6. 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赛事等各项活动,在某项领域有突出表现;
7. 热爱运动,体育成绩良好;
8.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充分发挥正向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
(二)复旦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1. 评选对象为评选年度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包含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评选年度内有交流经历的申报者,应提供相应的非在校期间学习或工作表现优异的证明;
2. 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 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骨干,积极承担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力和影响力,工作成绩突出;
5. 工作作风良好,具有服务奉献精神和先锋模范意识,密切联系同学;
6. 学习成绩优秀,有钻研精神。在评选年度学年绩点应位列本专业前50%;
7. 热爱运动,体育成绩良好;
8.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充分发挥正向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
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公示联系人:吴刚,65643082,23210830023@m.fudan.edu.cn
文献信息中心含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5年十月评优工作方案2509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