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复旦大学2024 年“五月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以及中心工作实际,面向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全体共青团员启动2024年“五月评优”工作。
一、成立评审工作组
1.终审组:党政联席会议、分党委会议。审定工作方案、评优结果。
2.工作组:史卫华、王乐、张计龙、许平、张静语、普钰雯、高明明、学生代表(团总支组织委员王贺)。中审评定结果。
3.初评小组:由辅导员、学生团员代表组成。依据评优细则打分。
二、名额分配
依据学校通知要求、文献信息中心团总支分配到:优秀团干部2名、优秀团员6名。分配方案:
21级团支部:优秀团员2名;
22级团支部:优秀团干部1名,优秀团员2名;
23级团支部:优秀团干部1名,优秀团员2名。
(博士团员根据2023年度评议情况,不另分配名额)
三、评审工作安排
1.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方案(4月29日)
2.评选方案公示(4月29日-5月6日)
3.启动申报(5月7日—5月8日)
4.各团支部组织初评(5月9-10日)
5.工作组中审(5月11日)
6.提交党政会议终审(5月13日)
7.评审结果公示。(5月13-17日)
四、申报条件
(一)复旦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 本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已完成注册;
2.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4.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并在学习工作中起模范作用;
5. 学生团员需为 2023-2024 学年团籍注册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秀。
6.职业青年团员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复旦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 本校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干部或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团干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已完成注册;
2.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共青团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 对党忠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党性修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4.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5. 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对党团工作有热情有经验有思考,表现突出,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认可;
6. 学生团干部2023-2024学年度在校各级党团组织中有任职经历,积极承担党团工作,热心服务同学,密切联系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工作成绩突出,工作作风良好,具有服务奉献精神和先锋模范意识;
7.职业青年团干部原则上从事共青团工作(专职或兼职)不少于一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五、评定细则
复旦大学文献信息中心硕士评优评分细则(2024年)
评分细则 | ||||
项目 | 思想综评 | 课程成绩 | 学术科研 | 公共事务 |
分值 | 10 | 50 | 10 | 30 |
评分标准 | 1.遵守中心和班级各类管理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中心和班级各类活动。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他人。 4.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 平均绩点/4×50 | 1.论文发表(以印刷出版为准) 核心期刊论文计2分,此外学术期刊计1分。作者为唯一的,该作者得分100%;两位作者中第一作者得分70%,第二作者得分30%;三位作者的第一作者得分60%,第二作者得分30%,第三作者得分10%。作者人数只计算学生,有教师参与的不计算在作者人数里。 | 1.年度承担学校、中心、社团、班级公共事务并获得同学好评的。(每项工作依据质量时长和学生评价计0.2-2分)上限12分。 |
2.年度参加各类赛事获奖情况(区分国家级、市级、校级;奖项加分0.2-1分。以集体为单位参赛获奖,参赛的每位同学均可加分。)上限8分,学术类、非学术类各上限4分。 | ||||
2.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已结项) 主持校级项目加1分,市级项目加2分,国家级项目加5分,上限为5分。参与项目,如团队3人以内,按照20%计分,3人以上,按照10%分别计分。 | 3.年度申报社会实践项目情况(每个项目加可酌情加0.2-0.4分)上限4分。 | |||
4.年度参与志愿等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依据证明每项工作按质量和累计时间计 0.2-1分)上限4分。 | ||||
5.年度自愿参加校内外无偿献血(1分/次)上限2分。 | ||||
打分 | 由辅导员综合各类学生管理组织给分 | 1.个人申报加分项 2团支部在辅导员指导下成立评分小组,制定加分清单、完成初评分 3.团支部范围内对绩点以外加分进行公示 4.中评小组复审(教学、学工负责人、辅导员、导师、学生代表) 5.终评(分团委会议、分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 |
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博士奖学金评分细则(2024年)
评分细则 | |
学业成绩(绩点)占40%;科研表现40%;综合表现20%。 | |
学业成绩换算 | 绩点/4*100*40% |
科研表现加分制(加分上限40分) | |
一类文章(SCI、SSCI) | 10分/篇 |
二类文章(CSSCI、国际会议论文) | 7分/篇 |
三类文章(普通期刊、会议论文) | 5分/篇 |
专利 | 7分/个 |
专业类赛事获奖 | 5分/个 依据(国家级、省市级、校级乘系数100%、80%、60%,校级以下不加分) |
第一作者*100%;第二作者*70%,其他*30% 研究相关度:100%;20% | |
综合表现(加分上限20分) | |
服务集体 (视年度参与学院、班级、社团等工作量) | 10分 |
参加非学术类赛事 | 5分/个 依据(国家级、省市级、校级乘系数100%、80%、60%,校级以下不加分) |
参加社会实践 | 5分/个 |
参加志愿服务(须凭志愿证书) | 5分/个 |
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4年五月评优工作方案2024
《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4年“五月评优”工作方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5月6日
联系人:王贺,22210830024@m.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