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
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7   浏览次数:10

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5年拟招收博士生2人,其中考古学学科(文献与古籍保护方向、传统写印材料与古籍保护方向)1人、化学学科(高分子材料与古籍保护方向)1人,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选拔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申请

1.申请条件

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具有相关学科教育背景,对古籍保护事业有浓厚兴趣。

2.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填写或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习与工作简历(从大学起不间断);

4)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成绩单(就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复印件);

5)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和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和预计可按时毕业的说明(院系盖章);境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

7)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在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模板,考古学专业5000字左右,化学专业3000字左右);

8)科研成果清单(不限是否发表),附科研成果,并选取两篇论著作为代表性学术成果置于前列;

9)重要获奖证书;

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学位论文初稿或包含大纲的现有内容(应届生);

11)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考生在报考服务系统中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推荐人发送邮件上传,无须下载打印,无须以其他方式另行提交),推荐人应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3.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网上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在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天内将申请材料(不含专家推荐信)的纸质版直接提交到本院。收件信息: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光华楼西主楼1621室 复旦大学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教务办公室,邮编200433,电话021-65648780信封醒目位置注明“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博士生申请材料”。请务必通过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寄送,不要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也可直接提交到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1621室。纸质材料不再退回,请考生自留备份。

2)在报名系统上传和直接提交到本院的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清晰,符合要求,并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电子版证件、证书、证明、成绩单等提交扫描件,纸质版证明、成绩单等寄送原件。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本院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报考资格审查

本院对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环节。考生如能进入复试,应根据本院要求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接受核验。

初审

1.专家组集中审阅考生的申请材料,重点考查其学习经历、专业基础、科研成果、外语水平、获奖情况、研究计划、综合能力等。初审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水平10分、学业基础20分、科研表现20分、科研计划30分、综合素质20分,由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初审成绩。

2.按照考生初审成绩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300%的复试录取比例择优提出复试名单,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3.复试考生名单经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网站(http://www.library.fudan.edu.cn/gjbh/)公布,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到复试考生。

四、复试

1.复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暂定20253月下旬举行,由复试专家组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古学专业考核主要内容:①专业英语(含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等);②文献学综合知识;③古籍保护综合知识;④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⑤专业态度及综合素质等。

3.化学专业考核主要内容:①专业英语(含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等);②化学基础综合知识;③古籍保护综合知识;④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⑤专业态度及综合素质等。

4.每名考生复试30分钟左右,考生结合PPT汇报8分钟,之后接受专家组提问。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占比80%,外语能力考核占比2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考核阶段单科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1.考生的总成绩包括初审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审成绩占20%,复试成绩占80%。两个专业分别按照考生考核成绩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2.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院系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单位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本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

六、相关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2025年普通招考招生。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单列排序。

2.本办法由中华古籍保护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65648780,wxxxzxjiaowu@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65643161,libcom@fudan.edu.cn